一、查阅档案资料人员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并履行登记手续。
二、查阅档案资料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不得任意将档案资料拿出阅览室或抄阅与自己查阅目的无关的档案资料;严禁对档案资料进行拍照;严禁相互串看谈论档案内容。
三、查阅限制的档案资料须经查阅人单位、文件责任单位、档案局(馆)批准。
四、查阅档案资料人员不准在阅览室会客,不准高声喧哗影响他人。
五、凡需抄录档案资料者,必须按统一纸型和格式要求进行抄录,抄录的内容应经接待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带走。
六、为维护档案资料安全,阅览时不准吸烟,严禁在档案资料上圈划、涂改、批注、增删、抽页、剪裁、折页、沾污、损坏案卷,违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追究责任。
七、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要乱丢纸屑、随地吐痰。 |